

各部门:
为加强对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管理,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以来立项尚未结项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可申请参与本次结项。其中,2021 年当年立项的项目必须结项;2022年当年立项的项目应尽量结项,重点项目如不成熟,可申请延期一年;2023年当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指导项目视进展情况参与结项。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应尽量结项。
二、学校初审
本次结项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 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事宜。从明年起将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管理办法》执行。各有关高校要认真组织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总结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增强大学生对思政课的获得感。
三、材料报送
1.本次结项采取线上填报的方式,登录“黑龙江省高校数字思政创新发展中心,在申报与评审系统中在线申报结项申请,填报基础信息并在线上传《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结项验收书》(以下简称《结项验收书》)A/B 表,并上传立项申报书电子版(A表和B表分开上传)、研究报告、项目成果等材料。
2.请于7月1日前将《结项汇总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项目结项验收书》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传至科研处邮箱(yuandongkeyanchu@163.com),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处(行政楼403室)。
3.材料填报时间:2025年6月20日-7月1日。所有材料由
学校职能部门统一审核把关,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赵卓怡
联系电话:13029807938
报送地址:科研处(行政楼403)
附件:1.结项汇总表
2.结项验收书A表
3.结项验收书B表
4.“高校思政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科研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