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2025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5-03-11 13:06   来源:科研处

各部门: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精神,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增强语言文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省教育厅、省语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课题选题应以《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指南(2025年)》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 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2.2025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 。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具有 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基础,能够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项目主持人无专业技术职称要求。青年项目主持人及所有成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主持人,每个项目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在研)一个项目。所有人员最多同时 参与两个省语委科研项目。

3.重点项目名称必须使用《项目指南2025》规定的名称,其他项目可在《项目指南》下自行确定名称。

三、申报组织管理

1.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要依据《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 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2.项目立项由省语委办按照项目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分高校和其他(中小学、其他部门等)两个系列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省语委批准,下经核实,视情节约谈、通报单位,个人禁止申报省语委项目三年。 

3.本年度省语委科研课题没有省级经费支持。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填写《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由主持人签名,一式3份,送交至学校科研处。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邮箱。申请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3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卓怡

报送地址:科研处(行政楼209)

附件:

1.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

2.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指南2025

3.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

4.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5.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

6.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

7.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1-7下载

科研处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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